引言
為便于業界及時了解金融資管行業熱點,海問每月發布《海問金融資管月刊》,介紹并簡評監管新規及行業動態。
2023年7月,監管新規方面,國務院發布《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基金業協會發布《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辦法》《私募基金管理人失聯處理指引》以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自律檢查規則》;證監會發布《關于完善特定短線交易監管的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及《期貨市場持倉管理暫行規定》;金融總局向信托業下發《關于〈關于規范信托公司信托業務分類的通知〉實施后行業集中反映問題的指導口徑(一)》,并發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以及《銀行保險機構操作風險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證券業協會發布《證券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實施細則》;央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業務領域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一、新規速遞
1.《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正式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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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業協會發布《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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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證監會發布《關于完善特定短線交易監管的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
2023年7月21日,證監會發布《關于完善特定短線交易監管的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規定》”)。《規定》主要規定了如下內容:
(3) 明確持有證券計算標準,明確大股東、董監高與其配偶、子女、父母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賬戶持有的證券應合并計算,明確特定短線交易不跨品種計算;
(4) 界定特定短線交易買賣行為,明確優先股轉股、可交債換股、可轉債轉股等11種豁免情形;
(5) 確定境內機構適用標準。特別明確:社保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年金基金、公募基金、證券基金經營機構管理的集合私募資管產品按產品(或組合)單獨計算持倉;滿足條件的私募證券基金管理人經向基金業協會申請可以按產品計算持倉;
(6) 明確外資適用標準。按照內外一致原則,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公募基金管理人經向證監會申請可以按產品計算持倉,并豁免滬深港通機制下香港中央結算公司適用特定短線交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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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證監會發布《期貨市場持倉管理暫行規定》
2023年7月31日,證監會發布《期貨市場持倉管理暫行規定》(“《暫行規定》”),其主要內容包括:(1)明確持倉限額的制定或調整原則、設定方法,規范交易行為;(2)對套期保值行為進行原則性規范,明確期貨交易所的審批和管理義務,要求套期保值持倉額度應當與交易者的風險管理活動規模、市場風險承受度等相匹配;(3)完善大戶持倉報告制度,進一步充實報告內容及報告方義務,特別授權期貨交易所可以要求交易者報送其參與境內外期貨市場、場外衍生品市場和現貨市場等相關情況;(4)明確持倉合并相關要求,要求期貨交易所對同一交易者在多個會員處的同類型交易編碼上的持倉、存在實際控制關系的多個賬戶的持倉進行合并計算,并對持倉合并豁免有關制度作出原則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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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倉管理是期貨市場核心的監管手段和方式。《暫行規定》在總結監管實踐經驗的基礎上,落實了《期貨和衍生品法》項下有關持倉限額、套期保值的管理要求,提高了持倉管理精細化程度,有助于規范期貨市場持倉行為,促進期貨市場穩健運行。
5. 金融總局向信托業下發《關于〈關于規范信托公司信托業務分類的通知〉實施后行業集中反映問題的指導口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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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央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業務領域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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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辦法》全面銜接《數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細化明確央行業務領域數據安全合規底線要求,是對金融行業領域相關數據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補充,為境內銀行業等數據處理者的數據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規則依據。根據《管理辦法》及其起草說明,央行未來可能會就央行業務領域相關的個人信息保護事宜發布其他部門規章。
7. 金融總局發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
2023年7月21日,金融總局修訂形成《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實施辦法》”)。本次修訂重點圍繞以下三個方面:
(3) 推進簡政放權工作:取消非銀機構發行非資本類債券的行政許可,改為報告制;明確資本類債券儲架發行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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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辦法》銜接近年新出臺的監管制度、政策導向要求,著力于進一步強化監管政策引領,提升準入監管質效,實施簡政放權,并落實對外開放部署,有助于更為充分地激發非銀機構的市場活力。
8. 證券業協會發布《證券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實施細則》
2023年7月21日,證券業協會對2020年發布實施的《證券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實施細則》進行了完善,發布修訂后的《證券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實施細則》(“新《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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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實施細則》的出臺有助于增強廉潔制度執行力,促進證券行業機構落實廉潔生態體系建設要求,持續培育證券行業廉潔文化。
9. 金融總局發布《銀行保險機構操作風險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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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風險是銀行保險機構經營管理中面臨的主要風險之一。《銀行保險機構操作風險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統一了各類銀行保險機構的操作風險管理要求,保留了既有的良好規則和做法,針對實踐中的問題提出了更加全面和具體的要求,其中提出的“匹配性原則”也體現了差異化監管的整體思路。
10. 基金業協會發布《私募基金管理人失聯處理指引》
2023年7月14日,基金業協會發布《私募基金管理人失聯處理指引》(“《指引》”),對管理人失聯處理流程進行梳理規范及優化,其中包括:(1)縮短失聯公示期限(由3個月調整為1個月);(2)將現行做法中的疑似失聯公告調整為要求相關機構及時向協會報送情況報告,合理降低市場影響;(3)加強對失聯管理人的處罰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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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進一步規范了管理人失聯處理工作,有利于保障投資者權益。同時,我們也提示管理人注意及時更新在基金業協會填報/留存的聯系信息,并定期關注各類通訊信息,避免遺漏反饋。
11. 基金業協會發布《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自律檢查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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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規則》進一步完善了基金業協會的自律管理機制,有助于打擊行業內違法違規行為、維護行業良好秩序。
二、行業動態
1. 三金融監管部門共同發布《金融管理部門善始善終推進平臺企業金融業務整改 著力提升平臺企業常態化金融監管水平》
2023年7月7日,央行、金融總局、證監會在其官網發布了題為《金融管理部門善始善終推進平臺企業金融業務整改 著力提升平臺企業常態化金融監管水平》的文章。文章稱,目前平臺企業金融業務存在的大部分突出問題已完成整改,金融管理部門的工作重點也會從推動平臺企業金融業務的集中整改轉入常態化監管;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門將著力提升常態化監管水平,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確保同類業務適用同等監管規則,實現公平監管;落實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的金融政策措施,支持、鼓勵平臺企業持續提升金融普惠性,推動科技金融創新,增強國際金融競爭力,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和民生需求。
2. 證監會就公募基金費率改革答記者問
在首批19家大型公募機構實施降費后,后續亦有多家基金公司逐步落實降費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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